我建议组织一个法庭审理zx100zx100案件: 审判长——有权限的管理员们 被告——zx100zx100其人 公诉人——看到、收到zx100zx100淫秽信息或扰乱信息的人 被告可以为自己辩护。
我建议论坛的“会员纠纷调节组”尽快成立,一堆事情就好办了。
原帖由 Lucifer 于 2008-9-6 19:27 发表 我建议组织一个法庭审理zx100zx100案件: 审判长——有权限的管理员们 被告——zx100zx100其人 公诉人——看到、收到zx100zx100淫秽信息或扰乱信息的人 被告可以为自己辩护。
原帖由 活动星图 于 2008-9-6 19:24 发表 第一、我没看到,我看到的都会处理。 第二、你rp不行,封掉你之前没有看到你的投诉。 第三、你通知不及时,他们都有给我发信。 第四、你rp不行,没人愿意跟刺头办事。 第五、自己想吧。
原帖由 thesky 于 2008-9-6 19:37 发表 我是刺头? 我给那些扣我分的发信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