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帖由 Lucifer 于 2008-9-6 19:27 发表
我建议组织一个法庭审理zx100zx100案件:
审判长——有权限的管理员们
被告——zx100zx100其人
公诉人——看到、收到zx100zx100淫秽信息或扰乱信息的人
被告可以为自己辩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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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建议论坛的“会员纠纷调节组”尽快成立,一堆事情就好办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