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回复: 文言文知识点【分步更新】

  • # 11

    lkjhgfdsa995 Wed, 28 Jan 2009 12:32:15 +0000

    我们老师发了一堆这些

  • # 12

    夺命板砖 Thu, 29 Jan 2009 22:53:09 +0000

    高中估计不会研究这么深,这些都记下来估计文言文就没啥问题了
    忘了说一声,现在发的这些词只讨论虚词用法,实词用法等总结到实词再说
    【之】
    1、用作代词,又分几种情况:
    (一)可以代人、代物、代事,代人多是第三人称,译为“他”(他们)、“它”(它们)。作宾语或兼语,不作主语。
    ——得庆封,负之斧质。(代词,作“使……负”的兼语成分)
    ——楺使之然也(代物,作兼语)
    ——人非生而知之者(代事理,作宾语)
    2、用作动词,也分几种情况:
    (一)结构助词,定语的标志。用在定语和中心语(名词)之间,可译为“的”,有的可不译。如:
    ——若能以吴、越之众与中国抗衡。
    ——道之所存,师之所存也。
    (二)结构助词,补语的标志。用在中心语(动词、形容词)和补语之间,可译为“得”。
    ——古人之观于天地……
    (三)结构助词,宾语前置的标志。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,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,译时应省去。
    ——宋何罪之有?
    (四)结构助词。当主谓短语在句中译为主语、宾语或一个分句时,“之”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,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,可不译。
    ——师道不传也久矣!
    ——悍吏之来吾乡……
    ——孤之有孔明,犹鱼之有水也。
    (五)音节助词,用在形容词、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,或用在三个字之间,使之凑成四个字,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,无义,译时应省去。
    ——顷之,烟炎张天
    ——毛先生以三寸之舌,强于百万之师
    另:鼓励挑错,挑出有意义合理化错误者加分

  • # 13

    humboldtpenguin Fri, 30 Jan 2009 11:44:00 +0000

    谢谢鼓励……当然比较应该谢谢你的总结……
    不过看到那些“补语”、“兼语”什么的我就发晕 - - 我的语法学得……
    “古人之观于天地”这里译为“得”是不是很怪?

  • # 14

    夺命板砖 Sat, 31 Jan 2009 12:47:17 +0000

    这个得不是我们常规意义上的得,可以用口语化的语言去翻译

  • # 15

    humboldtpenguin Sat, 31 Jan 2009 13:35:31 +0000

    古人得观天地……很怪……我再去体会一下……该不会是方言吧 - -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