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来了...主观看法也不能构成证据...还是那句话,既然把这段谈话当作辩论,就要讲逻辑...至于你鄙不鄙视我...那是你的自由,由此得出的结论也是你的主观意见...所以,与本海豚无关...至于前面两个问句,也是基于不可证实的和假设的条件而推出的结论...还是不能成立...不过,本海豚可以用反证法来举两个例子:1,本海豚和G宝盘显然没有共同兴趣,因为我们不是同一种实体,但是,本海豚在那里找到了很多各类资料.2,模仿你的话:那么你说把KC当作是个资料库,回报了它,这又是好人么?
[ 本帖最后由 条纹海豚 于 2009-1-8 19:48 编辑 ]
提到Sub没别的意思...只是经过某天半夜的辩论以后,本海豚意识到逻辑的重要性...在那之后,本海豚开始学习逻辑...仅此而已...对您当天半夜的启发表示感谢...
要是本魂当甘氨酸的话,一定重视斜体和下标...但是纯粹是出于各人自愿,不强迫别人自己改...就是这样,飘走- -
对于好人与不是好人的说法没互相处在对方的处境是很难理解的,只不过星图说"坏人"是有那么点过了,
围绕这点来挣价值不太大...,明明道歉就可以解决的..
有时候克制一下比较好哦....
逻辑啊。。。这东西我向来只抱着嘲弄的态度